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2083.“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表示神性理性,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他的“名”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从以撒的代表可知:如前面各处所说的,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内在人,而以撒代表主的理性人,雅各则代表主的属世人。主的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祂的理性人因从祂的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成孕(参看1896, 1902, 1910节),故是祂的神性与人性合一的产物。因此,“以实玛利”所代表的第一理性是人性,但通过主变成了神性,然后由“以撒”来代表。其次,从他名字的含义可知:以撒因“笑”而得名;而“笑”在内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情感属于理性,如前所示(2072节),因此,以撒这个名在此表示神性理性。
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变成神性,因而不但将理性变成神性,还将祂的内在和外在感官部分,由此将身体本身也变成神性。祂以这种方式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前面已经说明,不仅理性,而且感官部分,因而整个身体也都变成神性和耶和华(1414, 1428节)。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即:唯独祂带着身体从死里复活,以其整个神性和整个人身或人性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坐在神性能力的右手边表示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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